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清理通知
各有关院系、部门,各有关项目负责人:
接教育部通知,近期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清理工作。重要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检范围:2007年立项的一般项目(包括规划项项目、青年项目、专项任务项目);2007年立项的重点研究基地项目;2007年以前因特殊原因未参加中检或中检未获通过、近期不能结项的项目。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,二期经费年底下拨。不参加中检或中检未获通过、以及未参加中检而提前结项者,不再拨付二期经费。
二、清理范围:2003年以前批准的立项项目,本期结项作为延期,不再拨付第三期经费;本次同意延期的项目在09年12月前须提交结项报告,否则一律予以撤项。被撤项项目剩余经费由学校追回,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各类社科项目。
三、中检内容和要求:
1.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,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;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;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,开支是否合理等。
2.各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《申请书》批准的研究内容、计划、周期开展研究工作,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。确需更改者,除提交中检材料外,还须填写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》,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社科司审定。
3.具体要求:
①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(或专著,或研究报告——需附实际应用单位采纳证明),标明“教育部社科研究基金××项目”字样”。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,须提供杂志社的用稿证明。不符合上述要求者,中检不予通过。
②上交材料:《中检报告书》2份(A 4纸打印,左侧装订,其中1份有院系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);配套电子版;中期成果原件1份(论文或报告及其采纳证明,附在中检报告后装订)。
4.受理材料截止时间:2009年9月22日
社科办联系人:段梅娟 电话:83795192 52090240 dmeijuan@seu.edu.cn
社 科 处
二○○九年八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