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
各院系、各相关单位:
一、投标以学校名义进行,欲投标院系、单位应合理组织科研力量。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。鼓励跨学科、跨地区、跨部门联合投标,鼓励研究机构与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。
二、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:2009年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55个课题研究方向(见附件)。每个研究方向一般确定一项中标课题。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,一般为每项40—80万元。
三、投标资格和投标课题要求(详见附件)
四、对国家社科重大课题投标入围者学校将予以一定经费支持。
五、时间安排:
1.全国规划办招标截止时间:11月10日,过期不予办理
2.省规划办安排:10月15日预审,11月5日报送全国规划办
3.社科处受理安排:预投标单位尽早与社科处电话联系确定投标意向。招标书草表1份于10月9日前报送社科处,社科处组织校内预审以便提出修改建议。正式招标书10月12日前提交社科处。
六、申报材料:《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》用计算机填写,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,一式7份(1份原件、6份复印件)。
社 科 处
2009年9月4日